要有光。要有你。
【不爱点心喜欢推荐,懒癌晚期】

<彩虹>浮生(微泰权)

橙·沈阳·沙·浮生(孙权偏无双)


我不相信十九岁的友谊,二十九岁的梦想,和三十九岁的爱情。

 

儿子十三岁的时候,我发现他恋爱了。

这个时代与我年少时不同,初中生说些情啊爱啊已经变成了太正常的事情,妻子说抗儿是个懂事的孩子,不必管得太多。但我还是很担心,也因此观察了他一阵子。

他会从学校带回来一大堆纸条然后偷偷装进一个盒子里放好,也时常发短信到晚上必须入睡的时间。我在他的手机屏幕上看到了那个女孩的照片,十二三岁的少女都还没发育得多完全,稚嫩的初芽尚预料不到日后会成长成怎样的美丽或者颓败。

但总归是普普通通的女孩子,蛮有灵气,却并没有特别精致的容貌,更不是家长会上听说的那几个成绩特别突出的同学之一。

他不曾特地瞒着我和妻子,也不曾掩饰他对各类爱情故事的好奇,他开始缠着我讲一些我年轻时遇到的人和事,我的初恋,我和妻子的相识,还有我在像他那个年纪时的经历。

而对于儿子,我也从不打算保留什么秘密。

 

还算幸运,我出生在城里,家里也未曾因为当年的那些动荡产生什么影响——虽然到如今已有不少人期望能将户口移到农村以享受国家的优待,但在当时城市户口远远比乡下的珍稀许多。

小时候我家所住的是沈阳难得的小区——说是小区,也不过就是用街道隔了些房子,有个能让人休憩的大院罢了。

小区里的大人们之间都比较相熟,小孩子也就容易玩到一起去。很巧的是那时候小区里有两个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孩子,一个叫凌统,另外一个我记得叫甘兴霸。

虽说他当时一脸神气地跟我们报了他的名字,还用树枝在泥土上一笔一划地写了出来。我却嫌太难记,就只叫他大甘,然后享受着他听到这个称呼时一脸憋屈的样子。凌统比我们都要小一点,比较听我话,或者说他也是喜欢看到大甘那些奇奇怪怪的表情的,便跟着我这么叫他。

——小凌统甚至比我还夸张,他有时候是直接叫大甘流氓的,一般是被大甘欺负之后。那个年代这已经是相当重的骂人话了,小男孩之间说说还好,只是会被大人批评,要是女生这么喊了男生,那男生恐怕是要被误会的。

其实与其说是大甘欺负小凌统,倒不如说是我和小凌统一直在欺负大甘。大甘这人莽莽撞撞的,性格也开朗,我们平日里要是惹了事——比如说弄坏了谁家的花盆,给谁家的狗剪了毛或者偷吃了谁家晾在外面的咸鱼,就都会推到大甘身上,大甘够义气,从不会当场指出我们来,只是认了错,受了罚,然后第二天带着伤来找我们算账。

后来再回想起来的确是挺对他不住,但不知为何当时就是一点负罪感都没有,只觉得欺负他是件有趣的事。小凌统倒是常会心软,看他挨了罚就会偷偷带点零食什么的给他,嘴上却还是绝对不肯承认那些恶事究竟是谁做的。

小凌统就是这个样子,一直都是。

 

那个时候我还叫陆议。

大概是十一二岁的时候大甘突然消失了,我问过父母,他们说他们也没再见到他的家人,应该是搬走了吧。这样跟凌统解释的时候凌统只是撇了撇嘴说搬走了也不讲一声,就赌气一般没再提起过这个事,也没和他父母问过。

甘兴霸这个人也就这么在我的记忆里渐渐沉了下去,被无数时光掩埋在了脑海最底,很多年后再翻出来,才发现当初那些感情究竟有多么令人怀念。

那阵子突然划分起学区来,我成绩向来不错,也被家人和老师们寄予厚望,于是大约一年后也就是五年级的时候父母带着我搬了家,念完小学就直接上了新家门口的初中。

搬家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可以说是诸事不顺,母亲找人算了算,说是我名字和这地方不对头,母亲便做主给我改了名叫陆逊。

我其实是不喜欢这个名字的,毕竟感觉逊这个字看起来就很逊,也因此被同学笑过好多次。然而奇迹一样的是从那以后我家的运气的确好了起来,我便只能认了。

我想这世界上的确是有命运啊缘分啊这类东西的存在吧,不然有太多事情无法解释,一句巧合带过也太敷衍。

就像我后来真的又一次见到了大甘和凌统。

就像那一年我遇见了他。

 

十九岁那年我考上了大学,尽管并不困难,但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这都可以算是头等大事。父亲有个姓周的旧相识家的孩子和我同年考上了同一个大学,由于是外地的学生,他便拜托了我去火车站接一下——火车站正好有学校的接站,我也可以搭个顺风车去学校报道。

沈阳那个时候繁体字用的还比较多,但据说其他地方是不怎么用的,尤其是比较新的城市和农村。当时到站有两班车,前几个从车上下来的有个让我印象很深刻的男生。因为一早就举了牌子等在那里,我也不担心那个父辈朋友家的孩子会找不到我,只仔细观察着这个让我有些兴趣的人。

他长得还不错,发色黑得不那么纯正,眼睛颜色也有些奇特。身上背了很多行李,看到铺盖卷我就知道他大抵是个农村孩子了。不过他穿的比我印象里的农村人要好得多,因为长时间坐火车而变得皱皱巴巴的衣服款式有些过于正式,但想想上大学这事的重要性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他似乎有些迷茫,瞪着眼睛看了好久那些接站的学校牌子,应是在寻找着什么。

我走了几步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同学,你哪个学校的?”

他愣了愣,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沈阳工业大学吧……我不太认识繁体字。”

还没等我回答他,一个高大的男生走了过来,盯着我,一字一字有些迟缓地问道:“你是,陆逊吗?”

——这应该就是周泰了。

我抬起头看着他,叹了口气。

“走吧,我们都是一个学校的。”

沈工大的接站就在旁边没几步,还是个蛮醒目的牌子。可惜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两个在那六个字里,有三个都不认识。

 

我就是那么认识孙权和周泰的。

 

孙权家是庄河那边的,虽然是农村但还算很富裕,他还有个从小就离开家里进了城的哥哥孙策,比他大四岁,据说当初是去上海长见识的时候认识了个朋友,那家是个和善又底子厚的,见唯一的儿子和孙策那么投缘,就干脆把孙策接了过去,一起在城里念了高中,然后甚至跟着大潮流东渡去了日本,这会儿连大学都已经毕了业,在读着修士预备科。

孙权提到他哥的时候眼睛都是亮的,我知道他一定很羡慕,为了那机遇,也为了那种我甚至连想都未曾奢想过的坚固友谊。

要是我也能遇到这样的朋友就好了,可以这么久都不分开的朋友。我知道他是这么想的,因为我也一样。

可我早该明白的,这个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友谊,哪有这么幸运的不会分开的伙伴。

命运很公平,我们所被赐予的越多,就越是容易失去。毕竟命运是会反悔的,一不留神,我们得到的那些不被珍惜的至宝,就可能被毫无征兆的收回。

孙权所在的乡里难得出的两个大学生都来自他们家,这次孙权的父母也搬出了老家,和他一班火车进了城,在他前一站下了车。

他说他临走的时候几乎全村的人都来送了他们,说感谢他们家这些年对乡里的贡献,也为孙权感到骄傲。

他们不提孙策,因为孙策去的是日本,也因为孙策这四年来都没有回来过,一次都没有。

他们拍着他的肩膀让他好好学,将来好回报乡里。小时候一起玩大的已经许了人的胖丫头怯生生的说了句权哥别回来了,被未来的婆婆扇了巴掌,扯着袖子拽到了人群之外。

他说,他们其实是知道的,孙家这次离开以后就不可能再回去了。

只是他们不说这个。

 

比起孙权来说,周泰的背景故事就单薄得多,再加上周泰实在不是个爱说话的人,我当时也就没问出什么事情来。只知道他是老家是黑龙江那边的,冬天冷得可怖,空空寥寥的,人和建筑都很少。

我想也就是那样的环境才能养出这样的周泰吧,没什么交流的能力,却很强壮,有着大多数东北男人的粗犷感、大男子主义和仗义心。

孙权也这样,不知道是不是大哥的交友成功让他坚信了友谊,他几乎是把为朋友兄弟两肋插刀当成了信条,他和同系的同学们都相处得很好,几乎是全票当选了班里的班长,尽管成绩只能说是一般,但人际关系都处的很好。

而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最早相识的缘故,他和周泰关系是最好的,周泰不太会主动跟人交流,说话语速也比较慢,所以相熟的同学并不多。但孙权总喜欢和他腻在一起,喝酒的时候、在宿舍里偷偷煮火锅的时候、聚会玩闹的时候、来我这边串门的时候……

甚至是后来追女生的时候。

他和周泰都是工科生,据说整个系就只有两个女人,因为孙权的缘故我认识了其中一个。

那女生叫孙尚香,和我这边院系的大多数女生不同,是比较硬朗的性子。不听软绵绵的爱情歌曲,也不看那些女生间很流行的小说读册。

她并不是特别好的相貌,但胜在开朗,又还没到不像女生的程度。这样的女孩就算在偏文科的院系里也是让人眼前一亮的类型,更何况在女性稀缺的机械专业。

所以对于孙权看上她这件事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感到惊讶过。

说真的我当时可能也是对这个女生心动过的,帮着孙权追她的时候自然会与她接触,她的确算是有魅力的类型。但有种大概是兄弟义气的感情让我没办法对她产生更近一步的想法,只盼着孙权能早日成功。

——其实那个时候孙权大概也只是带着些新奇情绪和好感说的喜欢吧,我是这样猜测的,毕竟那个时候恋爱还不那么流行,在男女比例过度失调的大学里,能把到妹也算是件比什么都荣耀的事。

孙权真正喜欢上尚香在我看来应当是大三的时候。

大三那年春天,孙策和他朋友修士都读完了,作为优秀毕业生的假期活动回国交流,正巧到了沈工大,待了一周左右。

孙策和孙权虽然是亲兄弟,但却是完完全全两种性格的人。孙权是个几乎可以说是有些自卑的人,他总是毫无保留地为朋友付出,可就算如此对于周泰以外的人的回报或者帮助他也一直保持着诚惶诚恐的状态,被选为班长的时候他甚至诧异激动到差点哭出声来,周泰拍了他一下,他才回过神来稳住了场面。

我当时也是太年轻,并没有想到这种心理其实是病态的,只觉得孙权这人好到不可思议,周围的同学们都愿意接近他是太正常的事情。

可见到孙策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世界上真的有能让人甘心围着他转的,像太阳一样的存在。他并不温暖,甚至是锐利的锋芒毕露的,但无与伦比的骄傲从他骨子里渗透出来,不被家境和社会所束缚,也并没有被金钱和名誉所污染。

他身上绚烂的光一定是与生俱来的,现实没能挫伤他的锐气,一帆风顺的人生让他的笑容更纯粹,就算是霸道的命令,也都让人觉得服从是理所当然。

孙策并不是我崇尚的类型,我也的确没有多喜欢他。但我知道我不得不给他太多美好的形容,因为他值得那些。

我是先遇到孙策的,看着他演讲时我满心都在想,他是这样优秀的一个人,如果他从年少时起就是这样,那就算是我父母遇见了他,恐怕也难以抗拒这样的魅力吧。

这样一想,当初对于孙策那个叫周瑜的朋友的向往就淡了许多。

当时是个大的阶梯教室,我去的晚了些,便坐在了后边。孙权和周泰坐在第一排,孙权后背挺得很直,绷得很紧,不知道是怎样的表情。

想必是高兴着吧,因为我看到孙策讲完之后打算下台前对着孙权的方向眨了眨眼,笑得灿烂。于是我认定了孙家两个兄弟的关系其实大抵还是不错的,尽管他们自小就分别,后来联系得也不多。

孙策是出于怎样的心态丢下家和乖巧的弟弟,去了虽然不远但是难以到达的地方呢?

为了前途么?

为了梦想么?

能让一个男人背井离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使用完全陌生的语言多少年都不肯回头的,大概就只有梦想和未来了吧。

我这么想着,然后我看到了周瑜。

周瑜其实是那些年来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人,他和孙策骨子里很相似,被上天太过优待,又足够勤恳。但他比孙策更温和一些,他收敛了他身上那些轻狂气,为人宽厚许多,虽没有孙策那么耀眼,却也实在意气风发。

他几乎可以说是我心目中对于完美的定义。

——直到十几年后的如今,我也依然这样认为。

如果是他的话,发生什么事都不足为奇。

如果是他们两个人的话,就算是奇迹,也并非不可能存在的吧。

然而我当初并没有想过这样的幸运与美伴随着的是怎样的代价。

 

那两场演讲直到很多年后也依然是校内的传奇——尤其是当主角两个人都已逝去只存在于传说中了之后。而孙权的优秀开始被人觉得是理所当然甚至完全不足,“那个孙策的弟弟”这样的称呼开始在他周围流传开来,但他早已不再是会为被视为某人的弟弟而骄傲光荣的年纪了。

他本就存在的自卑心开始明显地表露在了旁人面前,他频繁地询问自己是否可以做到某些事情,“我能行吗”成了他的口头禅之一,而他对周边人也更仗义了,甚至可以说是无私的地步。

他变得更受欢迎,但却不再相信那是他自己的功劳。

周泰在他身边看着,眉头总是皱得很紧,却无能为力。他不擅长表达,也不知道该如何将自己的心情传达到孙权那里。

暂时缓解了那个现象的人是孙尚香。

在孙权甚至连对尚香的追求都心灰意冷的时候,周泰来找了我。我在他眼神里话语中感觉到了焦灼,但我也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说我们去找孙权谈谈看看。

——恰巧目睹了孙尚香去找孙权的场面。

我想孙权真正对尚香动了情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尚香对他说了类似于“你有你哥哥没有的优点”这样的话,没什么特别,甚至可能只是个安慰,不过来自于喜欢的女生的安慰,也肯定和来自朋友的不同。

就像同样的话也许刘德华和父母都说过,但对于年轻人来说偶像的言语总是比父母的来得深刻一样。

后来他们终于开始了交往,男生们大多都恭喜了孙权,却并没有多艳羡——毕竟孙权的优秀和执着有目共睹。

孙权和尚香交往后并没有冷落他的兄弟们,只有周泰不知为何渐渐疏远了他,却并没有独来独往。周泰虽然寡言少语,也不怎么因为孙权和学业以外的事情和旁人打交道,但他总和孙权呆在一起,认识的人自然不会少,总会有那么几个被他所吸引成了他哥们的人物。

孙权隐隐约约应是注意到了,大四开学之后有一次他来找我喝酒时问起了这事,有些困惑和惶恐地思索着他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或者因为女友冷落了周泰,我摇摇头,想着那大概不是这类的原因。

周泰的话,大概仅是害怕自己的存在耽搁了他们的交往吧。

不是谁的错,只是有些时候,得到什么,就必须付出什么来交换。

 

——就像半年后那个冬天永远停留在了二十六岁的孙策。

 

那年雪下得格外的多,整个沈阳像是被埋了一样,白皑皑的一片几乎封了户。

由于孙家搬到了沈阳市内,孙策的葬礼也就是在沈阳办的,周瑜从日本请假飞回国,带着孙策的尸体一起。周瑜的父母也从上海赶了过来,双眼红肿,显然这个几乎可以说是养子的男人的死亡给他们带来的打击是巨大的。

孙策死得并不美好,周瑜没让孙策父母以外的任何人看那具尸体,据说当时他半边脸都被毁了,周瑜没说那是怎样的意外。

“要是当时我在他身边就好了。”周瑜垂下眉眼和孙权低声说道,“是我的错。”

可我知道不是他的错,只是上天赐予了他们太多美好的时光宝贵的品质,而现在它要向他们收取代价了。

孙策在国内认识的人不多,但他在工大就像传奇一样,所以当时葬礼半个工大的学生都慕名去哀悼了。

孙权一身素装在最前面哭,周泰在他身旁,握紧了他的手。

而孙尚香站在他们身后,咬着嘴唇,什么话也没说。

满堂的亲属和宾客都着了黑白正装,却只有周瑜穿了一身火红风衣,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里裸露的皮肤都变了青紫色,却还是固执地不肯在责怨他的宾客面前解释理由。

我看着他干涩的双眼和紧绷着的表情,竟没有对此感到疑惑或者惊愕。

而孙策的父母阻止了旁人的议论,紧紧地拥抱着周瑜。周瑜的父母掩面哭了起来,绝望得就好像他们知道这不仅仅是孙策生命的终结,还是命运收回周瑜的幸运的预告一样。

那红色美得触目惊心。

 

从那以后孙权作为孙家唯一剩下的孩子被寄予了厚望,他突然开始准备考研,还有六级。尚香似乎对此很支持,也陪着他一起。周泰却有些担忧的样子,可大概只是直觉,并没有切实的能够阻止的理由。

那时候研究生并不是什么好考的东西,六级更不是。虽然大概有些不厚道但我的确从没对孙权考研这件事抱过希望——毕竟他平日里成绩就只能说是一般,英语也并非强项,时间又如此仓促。

不出我所料他们两个都没有成功,成绩出了没多久尚香就跟孙权提了分手,这样的双重打击对于孙权来说几乎是致命的,他疯了一样地阻止,我和周泰还有他的许多哥们也都试着去找尚香商量,但都没能挽回尚香的决意。

她说她有更喜欢的男人了。

她的眼神似乎在说一些别的东西,我感觉得到大概这并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我宁可这是唯一的,于是我没有再问下去。

我想周泰也一样,所以他作为孙权最铁的哥们儿,在那时并没有选择去跟尚香的新男友打架或者其他,而是陪在了孙权身边。

孙权更需要这个。

 

孙权他们系拍私下里的毕业照时,我跑去围观来着。孙权他不知道从哪儿借了十几个包背在了身上,里面没放东西所以并不沉重,但看起来总归是很臃肿的。

——这并不是为了美观和时尚。

我想这大概是源于他太强烈的责任感吧,孙策死后他对自己一直施压很大。

但儿子听了之后却歪着头说,“这个人好自大啊。”

“他觉得他一个人能背起那么多重量吗?”抗儿撇了撇嘴,“而且完全不可能好看吧。”

我有些愣住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孙权大概是太自卑,却从没考虑过他有自大这样的可能性,但孩子的思维总是不一样的,我不能否定这个想法。

自大和自卑,谁说不能同时存在呢?

 

毕业后我找了份小职员的工作,整天忙忙碌碌的,倒也还算前途光明。由于单位的地角和我对老家的念念不忘,我物色新房子的时候就把当初那个小区列入了备选。

正好有一家急用钱要卖,我去看房的时候,却发现那房主有些眼熟。

我问他我们是不是见过面,他犹豫地摇摇头,否认了。

那户主名为甘宁,据说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下来的房子,因为他急着用钱,就打算给卖掉了。

房子很干净,除了有些地方大概是被楼上漏水泡过以外就没有缺点了,价格也很低,而且是连着家具电视所有物件一起卖的,除了必要的床单窗帘被套餐具那些东西以外基本什么都暂时不用换,等着哪年准备结婚的时候一起更新就可以了。

刚搬进去没两天,我就看到有人拼了命地拍着我家的门,还穿着睡衣拖鞋,明显不是来找我的。

我和他搭话,他转过身的时候,我突然认出了他是当年的小凌统。——毕竟那颗泪痣还是很好辨认的,况且他几乎没怎么变。

然后我突然知道这房子的原主人是谁了。

我后来向凌统证实了这点,也在聊天的时候说起孙策周瑜,才知道那场葬礼凌统也有参与。

所谓缘分,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第二年尚香和她后来的那个男友结了婚,她有给我发请柬,可出于对孙权的情义我们当初和孙权相熟的男生们都没有前往。

新郎各方面都很平凡,不是帅哥,不是高材生,家境只能说是一般,甚至性格也算不上多受人欢迎。但尚香就是挑了他,我们也只能认了。

一年后我也办了婚礼,对象是抗儿的母亲,我当时工作单位里的一个女同事。她很贤淑,但我喜欢上她最初只是因为在她身上看到了像是孙策周瑜那样闪耀着的力量。

那种光芒吸引着我去接近,却又因为并不强烈所以不必太担心危险和代偿。

她并不漂亮,可她自信又聪颖。

而这个女人后来给了我抗儿,给了我一个完满的家庭,给了我一段甜美的人生。

我至今感谢她的存在,也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幸运。

——虽然我从没有觉得自己对她有爱得多深刻多沉重。

应当是我结婚这件事让孙权意识到了现实的寂寞,他后来去找过一次尚香,独自一个人。

孙尚香的丈夫体面恭敬地招待了他,用圆滑又和善的方式让他什么都说不出口,只能道了句迟来的恭喜然后沉默地踏上归途,之后再也没有颜面再去拜访第二次。

我不知道在她家究竟具体发生了些什么,孙权没说,只说他死了这条心了,我也就没太在意,心想他能另寻佳偶那就是好结果了。

一年多后,孙权和他单位里一个叫做步练师的女人结了婚,婚礼办得轰轰烈烈。周瑜也特地从东京飞了回来,面色少了几分明朗却依旧英挺,就好像失去孙策对他的影响并没有多大一样。

可我看得出来,他的心里骨里都在一点点被抽空,离支撑不住应也不会再有多久。

孙权的新娘漂亮又温柔,家境不算贫困,我那时候还以为这样他就会幸福。

毕竟他已经失去过很多了,总该得到些什么了。

可我没想到,这才只是个开始。

 

那场婚礼周泰没去,问原因孙权也只是有些难过地说周泰去了外地出差,很长时间都不会回来,婚礼又是早早定了日子不能耽搁,就只能办一场没有新郎最好的朋友的婚宴了。

——他从不掩饰他对周泰的偏爱,在他眼里周泰永远是特殊于其他朋友的,虽然我也知道周泰的确是。

新婚的那几年孙权和步练师的关系的确如胶似漆,但不知是谁的问题他们一直没有孩子,那时候丁克还没在国内流行起来,没有子嗣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很致命的。

那几年周泰的发展倒还蛮好,但我跟周泰的联系几乎就只有通过孙权,所以也没特殊关注过他的事情。

只听说他在一家还不小的公司跑业务,一年到头都在外地转悠,待遇倒是蛮高。

孙权二十九岁那年他来找我借钱开网吧,十万块不是小数字,幸好我早两年升了职,家境一直都很宽裕,就没犹豫直接借给了他。

一开始他干的好像还不错,据说挣了些钱,有一次聚会的时候他还领着几个同学去看过,顺便借了个地方打了两圈麻将。

但由于长时间的生活习惯不规律和酗酒,他的身体日渐衰弱下去,他也曾向我抱怨过他居高不下的血压指数。他酒量并不好,但应酬不喝酒这样的健康习惯是一几年之后才开始流行起来的,当时还没有这类的说法。

后来我得知周瑜也去了,孙权带着周泰和我参加他的葬礼,这一次,却自然不再会有可以穿着红衣纪念死者的知音。

过了一年,孙权他妻子和他离了婚,他没说原因,但我和周泰出来陪他喝酒的时候大概找到了缘由。

他喝醉后并不会多老实,他总是念念叨叨着他年轻时喜欢过的孙尚香,说起他最好的兄弟周泰,有时候也会提到我,甚至还时常缅怀着他的兄长和周瑜。

只是那些里面从没有步练师,我和他后来喝了好几次,仅有一次他半梦半醒间问了一句,练师你为什么要跟我离婚。

没有儿女是缺憾,但真正让女人无法忍受的,恐怕是他对于过去绵延不断的怀念。

什么东西什么人,都是得不到和失去了之后,才是最好的。

 

那之后他迅速地憔悴了下去,他不再把心思放在事业上,网吧也就很快关了门。我原本是让他不用还那些钱的,但不知他从哪里得的法子,竟是把那十万块凑了出来,硬是还给了我。

我没问他是怎么来的钱,只说他必须注意身体。他脸色实在不好,看起来休息也不够,他勉强地笑了笑,说周泰看着他呢,更何况爸妈也知道了。

我松了口气。我想就算失去得再多,他总归还是有父母在的。

总归还是有周泰在的。

 

我和他大概保持着几个月一次的见面和一两周一次的通话,我总担心他会再出什么事,虽然有周泰陪着他,但毕竟他也需要其他人的关怀。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打不通他电话了。

他手机关着机,家里电话一直没人接。我匆匆忙忙开车去了他家,也幸亏我配了一把他家的钥匙,因为我打开门的时候,客厅里茶几上全都是啤酒罐,还有一个白酒瓶倒在那里,洒了不少出来。

他倒在沙发上,一动都不动了。

我惊慌地颤抖着手打电话叫救护车,连他的呼吸心跳都不敢去试。我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虽然我隐隐约约已早有预料。

还好他没死。

——不过也差不多了。高血压和酗酒导致的脑溢血让他四肢都瘫痪了不能动弹,能思考,能说话,却什么都做不了。

知道这些的时候,我手脚都是冷的,心也凉了下去。

我妻子的父亲就死于脑溢血,而现在孙权因为它变成了这样。

孙权的母亲得知这消息之后也生了病,他的父亲孙坚在他病情稳定一些之后就把他带出了医院,一家人搬回了老家。

我还清楚地记得孙权他当年在去往学校宿舍的车上跟我说他们孙家不会再搬回去了,可现实就是这样,像个玩笑,却又让人笑不出来。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当年考出了村子,会不会觉得留在乡里种地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会更好。

我所知道的,是这一次孙权住院的时期里,周泰一次都没有来过,一次都没有。

我不知道是时间或者绝望真的能改变一个像周泰一样的人,还是命运能够讽刺到连周泰这种人都不肯眷顾的程度。

直到那时我才发觉我对周泰这个人的了解有多么少,我甚至不知道他工作以后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他的住址,他的单位名,他的家庭情况。

我,还有大学时的朋友们和周泰的联系都是孙权在做,所以到后来,除了孙权,谁也联系不上他。

于是我无法得知他的现状。

 

今年过年的时候孙权曾打了个电话给我,杂音很重。

他说周泰辞了工作来照顾他了,他爸专心陪他妈妈,让我不必担心。

我问他需要我们去探望么?

他沉默了一会儿,道:“当然不。”

我很少听他用这样绝对的语气说话,于是我否决了大学的校友们要去探望他的意见。

我说我们一个个都有了家业有了孩子,去看他不是纯去刺激他么?

他们同意了这个说法,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继续喝他们的酒唱他们的歌。

而我埋下头,双手捂住脸,心里一片乱麻。

 

儿子瘪了瘪嘴,不满道:“怎么是个这样残酷的故事。”

“抱歉啊,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美好。不过这就只是个故事而已。”我揉了揉他的头发,苦笑。

儿子吃惊地看着我,眼里一闪一闪的,“原来不是真事?”

“不,是真的。”我摇了摇头,“你就当它是真的吧,具体的很多地方我也记太不清楚。毕竟都过去那么久了。”

抗儿点点头,有些开心了。

“是啊,我连我小时候的事都完全记不得了,你怎么可能记得。”

他站起身来,蹦蹦跳跳地去找他妈妈要水果吃。

我看着他已显现出挺拔的背影,突然有些话想告诉他。

——“相信它。”

抗儿停住脚步,回过头,一脸疑惑。

我看着他,大声说道:“试着去相信爱情,就算是到了三十九岁也一样。”

妻子从厨房走了出来,把手里的果盘递给抗儿,然后朝着我微笑。她比我大一岁,再过一阵子就三十九了,她以为我是指她和我。

一瞬间,我觉得我从没有这么感动过。

 

是啊,这都只是个故事而已。

抗儿还小,我不可能告诉他,我其实在春节过后就偷偷跑去孙权的老家探望过孙权。那时候他还是几乎动不了,他年近七十的老父亲喂他喝水,扶他躺下,然后慢慢缓缓地爬上了对面的炕头。

这个家里没有周泰,也没有了他的母亲。

我站在窗外,没过一会儿天就黑了下去,我没进去打扰,默默地走了出去。

为了避免被发现,我的车停在远处。我打着手机的光走在坑洼的土道上,就那么走了很远,好像这道路没有尽头一样。

 

而最后我终于不得不承认,这条路,我已走了太久。

从我们三个相识,到如今彼此再无关联,已有近二十年。

十九岁时明亮清澈的友谊和二十九岁时尚未熄灭的梦想都掩埋在了时光里,只留下三十九岁奄奄一息的爱情还挣扎着苟延残喘,不知何时会消失殆尽。

我这半生都相信着命运的力量,也早就不再怀疑它的残酷。

而就算如此,我也依旧相信着友谊,梦想和爱情,尽管那大概是这世界上,最奢侈的,最难以企及的东西。

所有拥有它们的人,都将为它们付出代价。

——付出我们如沙尘一般微渺的浮生。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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